港交所(388)在今年6月中發出諮詢文件,以優化《企業管治守則》及修訂建議相關《上市規則》,就提升上市公司董事會效能作諮詢。諮詢文件獲得投資基金公會全力支持。
諮詢文件指出,主要要求每名獨董最長連任9年、最多在6家公司任職、,以及設立首席獨董職位,諮詢已於8月16日完結。
David Webb批評港交所獨董制度仍存問題 稱是「無意義的桌遊」
調查:創業板獨董企業管治水平評價 高於主板公司獨董
投資基金公會:提升香港股票市場地位
投資基金公會表示,對港交所的諮詢建議全力支持,三大建議是完善公司治理架構的核心,而且與其他區內市場比較,香港只是在追落後,希望盡早落實整套建議以表明提升企業管治水平的決心。公會認為,落實建議對提升香港股票市場的地位、可投資性和流動性至關重要,指出如果繼續維持現狀,香港與其他市場的差距將會越來越大。
對於設立首席獨董,部分人擔心首席獨董無意洩露公司敏感資訊,以及導致獨董分階級。公會反駁,稱對於基金經理來說,能夠接觸獨董對於其履行管治職能至關重要,而投資者熟悉監管的披露要求和義務,因此不會要求公司提供任何機密資訊或內幕消息,例如希望私有化方案是怎樣訂出來、融資時曾考慮哪些方案等。
David Webb:港交所獨董制度仍存問題
早前資深投資者David Webb曾稱,港交所獨董制度仍存問題,認為是「無意義的桌遊」(Meaningless board games)。他指,約90%的香港上市公司都有控股股東,他們有權投票選出獨董,故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以及能力僅取決於控股股東的要求,即使是優秀的獨文非執行董事(也有少數),也是在受到控制公司的個人、家族或政府權力支配下任職。
他又稱,所有問題均可以透過修改規則來簡單解決,獨立非執董應由獨立股東選出,讓獨董可向董事會提出深入問題,而不必擔心被控股股東罷免,而且香港上市公司,董事會只需要至少三分之一的席位為獨董,因此控制人仍然可以透過其他席位發號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