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
2017-11-22 06:00:00

雷曼銷售手法不當 滙豐被罰4億 金額減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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滙豐銀行指,旗下滙豐私人銀行(瑞士)香港分行被指控就2003至2008年間雷曼兄弟相關票據及槓桿式累算遠期投資計劃的內部監控和銷售手法不當,被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判罰4億元,但較之前裁決被罰6.05億元減少33%,而兩牌照遭停牌一年,也較之前需吊銷「4號牌」為輕。

審裁處就證監會指控滙豐(瑞士)香港分行有關2006至2008年間雷曼兄弟相關票據及2003至2008年間槓桿式累算遠期投資計劃的內部監控和銷售手法不當。審裁處對滙豐私人銀行(瑞士)裁決罰款4億元,其《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第4類受規管活動牌照(就證券提供意見)及第1類受規管活動牌照(證券交易)將由昨起暫停一年。滙豐指暫停滙豐私人銀行(瑞士)牌照將不會影響其現時於香港的私人銀行業務。滙豐重申已加強投資諮詢方案配合客戶投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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