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連鎖便利店Lawson(羅森)是當地三大便利店之一,僅次於7-Eleven和FamilyMart,在日擁有超過1.4萬間分店,除了當地人外也是許多香港人遊日必去食炸雞的地方。近日傳出Lawson有意拓展亞洲市場,有網民發現Lawson在今年8月底提交了香港的商標註冊申請,申請亦已於12月6日獲得接納,意味除非只是以防有人冒認而提早註冊外,Lawson隨時可以在港開業。另外台灣傳媒指Lawson近日亦於台灣申請類似商標註冊。
根據香港知識產權署的記錄,Lawson多年前亦曾在港註冊多個商標,今年8月26日亦有在港遞交商標註冊申請,包括「LAWSON STATION」、「LAWSON」及「羅森」等商標,申請人為KABUSHIKI KAISHA LAWSON,所在國家為日本,有關商標已於12月6日獲批。根據Lawson最新年報,目前旗下所經營的海外店舖多達7344間,當中自1996年登陸中國內地後,門市為6288間,排第2多的地區是印尼,有722間,第3是泰國,有188間。
網民冀「唔使去日本都有得食炸雞」
有香港網民對消息感興奮,尤其希望Lawson馳名炸雞及日本製造人氣食品能登陸香港,「唔使去日本都有得食」,但亦有人看法謹慎呼籲冷靜,因為註冊商標不一定意味在香港開店,有可能只是例行註冊,為防範當地出現侵權產品或商店的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