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空油」是一種非法混入有害物質的煙油,吸食會損害健康或致成癮,有司機涉將駕駛之的士當成流動售賣機,警方昨晨設路障截查一輛可疑的士,從司機身上檢獲27粒含有懷疑「依托咪酯」(俗稱太空油)的電子煙彈,15歲女乘客亦暗藏兩粒懷疑太空油電子煙彈,兩人同被捕。
49歲的士司機和15歲女乘客,分別涉嫌「非法售賣第一部毒藥」及「管有第一部毒藥」被捕。司機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2月上旬向警方報到。調查發現案中少女同時涉嫌違反法庭頒發的「照顧或保護令」,被暫控一項「管有第一部毒藥」罪,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除在車上合共檢獲29粒懷疑太空油電子煙彈,人員其後在涉案男子位於慈雲山毓華街的住所內檢獲120粒懷疑太空油電子煙彈。行動中檢獲的懷疑第一部毒藥市值約4.47萬元,案件交由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十隊跟進。
依托咪酯屬第一部毒藥
警方強調,「依托咪酯」(太空油主要成分)屬《藥劑業及毒藥規例》管制下的第一部毒藥,吸食或令身體嚴重受損,亦有致命風險。根據本港法例,非法管有第一類毒藥屬嚴重罪行,非法供應或使用依托咪酯,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兩年及罰款10萬元。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吸食「太空油」會成癮
「太空油」是一種非法混入有害物質的煙油,一般透過電子煙產品吸食,沒有標準成分,但目前主要為依托咪酯,按法例須醫生處方的麻醉劑。吸食「太空油」會損害健康及導致成癮,亦會吸引濫用者嘗試使用其他毒品。
政府擬就將依托咪酯納入《危險藥物條例》管制,並已徵詢禁毒常務委員會及相關持份者,目標於明年上半年完成將依托咪酯列為危險藥物(即毒品)。屆時非法管有或吸食、吸服、服食、注射含有依托咪酯的「太空油」,最高刑罰為監禁7年及罰款100萬元,而販運或非法進口該等物質,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