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向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轄下的精簡發展管制聯合小組委員會介紹有關措施。
政府公布加快審批大型私人發展項目;發展局將聯同規劃署、地政總署和建築署就發展流程的關鍵審批程序制定新措施,針對500伙或以上的住宅、樓面達10萬平方米或以上的商業發展項目、產業用地建造等,以及其他具策略意義或獲政策支持而需要快速處理的項目,合共4類私人發展項目。
發展局表示,新措施將適用於全港,包括北部都會區和北都以外發展項目,而新制定的內部監察和高層介入機制,將涵蓋整個發展流程的規劃、地政、建築3個關鍵審批階段。當局已就新措施的實施詳情,向各決策局和部門發出總務通告,並在日前的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轄下的精簡發展管制聯合小組委員會介紹措施,與會業界代表均表示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