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
2017-09-11 12:00:00

跨境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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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消費品大多比美國昂貴,不少加拿大人有跨境南下購物的習慣。另一方面,最新數據顯示,加拿大出售的處方藥物卻一般比美國便宜。

美國的醫療服務主要是私營企業,出售的藥物一般較貴,主要原因是「藥物專利」(drug patent) 及消費者的「談判權」 (negotiating power)。美國新藥的專利權可長達十五年,「生物製劑」的專利期一般更長;期間市場完全沒有競爭,只要消費者仍然仍可負擔,藥廠可隨意加價。

加拿大的情況剛好相反,醫療服務百分百公營,政府或其代理人可直接與藥廠討價還價;若然藥價太貴,政府可基於某種藥物缺乏成本效益,拒絕提供病者使用。加拿大政府同時限制藥價加幅,不可超越「消費者物價指數」(Consumer Price Index)。不少其他國家的情況與加拿大相似,包括英國、澳洲及北歐國家,藥價同樣有一定管制,價錢亦相對較低。

數字顯示有8%的美國人有前往加拿大買藥的習慣,本屬違法,但「美國食物及藥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 Authority) 並未嚴肅執法。

香港亦有出現跨境購藥的情況,內地新藥註册一般較香港遲,因此不少內地病人選擇來港求醫買藥,藥價並非考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