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月前跟中國富商離婚的台灣女星大S,宣布跟二十年前的南韓舊愛具俊曄閃婚。根據男方的說法,因為女方的電話號碼沒有改變,聯絡得到,隨即建議結婚,女方接受。你可以說:嘩,有冇咁浪漫呀?我也可以話:嘩,有冇咁兒戲呀?
離婚後火速再婚,可以有很多原因。最常見,是新對象根本一直存在,終於等到有機會名正言順,也不浪費時間。又或者,上一段婚姻實在太失敗,讓人生活得太痛苦,像吃了太長時間英國唐人街的叉燒,一旦有人給你一盒大家樂燒味飯,比較之下,你已覺得是美酒佳餚,認為可以一生一世吃下去。
如果,新歡是比舊愛更舊的舊愛,像大S的個案,更容易明白。一來,雙方本有一定熟悉程度,不用再花費太多青春,像鰲拜要在牢獄中慢慢聽韋小寶訴說自己由三歲開始的童年往事,才能夠認識對方;二來,人類對未能成功的遺憾,總帶有情意結,總希望在有生之年能夠完成宿願,例如利物浦未贏英超之前,傾盡九牛二虎之力也希望至少贏到一次。三來,年輕時相戀過,證明互相曾經吸引過,最基本的好感,肯定存在,不用懷疑。
不過,風險畢竟很大。時間可以改變一切,有權變好,多數變壞。二十年前,你喜歡過一個人,可能純粹因為覺得對方靚仔,或靚女,跟其他因素完全無關。二十年後,對方的身材keep得再好,再沒有走樣,也沒有決定作用。因為,人人的見識也廣闊了,總會明白一山還有一山高。而且,正常來說,年輕時覺得美麗最重要,成熟了,應該會開始理解美麗自然帶來毛病,性格、價值觀、喜好、生活習慣諸如此類的細節,才能夠決定一個人有沒有可能跟你白頭到老。二十年前就算可以,二十年後還一定可以?別說二十年後,二十日後,也有可能發現對方原來意料之外地支持全民強檢,支持方艙醫院,支持大陸醫生。跟你本人的取態完全相反。
說個比喻,你就明白。二十年前,你可能曾經有過一個像余文樂的男朋友:靚仔,像少年版梁朝偉,學業成績平平,但球技好,讓你惹來無數艷羨目光。不幸,正常地分手了。多年來,各有各的生活,偶爾間,你也可能有少少念念不忘。突然,當你回復單身之際,像余文樂一樣的舊愛,居然打出二十年來沒有更換過的電話號碼,向你要求復合,你會不會即時say yes?你可能依舊覺得余文樂幾靚仔,不過,有點難以接受他把「Love You Bro」寫成「Love You Bra」。或者,你也諒解,可能只是一時手快打錯字?個個人都試過,無傷大雅。不過,余文樂堅持自己無錯喎,上載字典截圖,證明bra即是brah,跟bro通用,你話我錯只係你唔識貨。雖然,bra或brah多數在南非專用,在港九新界甚少流傳。連南非口語也精通,去到這樣程度,我仲唔係地道鬼仔?去到這樣程度,你還可以愛下去?
人會變。就算對方的外貌不變,個性不變,長處短處不變;可以是你的審美觀改變,包容程度改變,追求的人生方向改變。「Love You Bra」可能是真的,但多數說說便算,或,解了便算;很少人,能夠love到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