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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30 11:30:00

促請政府檢討港鐵列車延誤的罰款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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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港鐵的票價不斷上升,但服務延誤事故卻經常發生,據港鐵最近的中期業績報告資料顯示,今年首半年已有七宗長達三十一分鐘或以上的延誤事故,令不少市民的生活大受影響。就以本月初的事故為例,觀塘線發生信號系統故障,搶修超過十小時,列車服務才得以恢復正常,事故期間,僅能維持有限度的列車服務,致使對大批市民造成影響。上星期,運輸及房屋局公布,港鐵因「事故期間最長的列車服務延誤時間為八十三分鐘」,因此,罰款港幣二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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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現時政府與港鐵間訂立的「服務表現安排」機制,延誤四小時的罰款額為五百萬元,其後每小時或不足一小時遞增二百五十萬,最高罰款額為二千五百萬元。但是,觀塘線延誤事故,服務受阻超過十小時,為何只罰款二百萬元呢?運房局解釋,是次事故中,由於列車仍然維持服務,只是行車時間較長,按現行機制,罰款金額是以延誤時間最長的一班列車作計算。除非事故導致列車服務完全中斷,才會由出事時間開始計算至服務恢復為止。 

港鐵是全港最大的鐵路運輸系統,每天載客量達五百萬人次,年度收入超過百億港元,為香港市民提供安全、穩定及高質素的鐵路服務,實在責無旁貸。可惜,近年列車延誤事故頻頻發生,當局必須檢討現時與港鐵訂立的「服務表現安排」機制,研究更有效規管鐵路服務的措施。同時,當局也應提升現時罰款機制條款的透明度,以釋除公眾對港鐵的疑慮。 

 

作者簡介:

鄭琬瑩(Magdalene Cheng),新民黨青委會副主席(傳訊)。畢業於香港城市大學亞洲及國際研究學系。熱衷青年義務工作及音樂活動,愛鋼琴如命。2013年加入新民黨,多次擔任黨內活動司儀,積極參與助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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