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市面上很少看到有兔肉出售,有些人或許在外遊時吃過,但印象不深,沒有覺得特別好食。所以回港後並沒有提得起勁要「返尋味」。再者,香港人比較西化,一旦視一種動物為寵物,就不會再接受牠們為食物。食兔肉很容易被養兔作寵物的人視作不文明行為,要面對維護動物權益的人的譴責。
我年少的時候,卻有一段時間每天都接觸兔肉。當時是上世紀五十年代,我十歲不足。由於家貧,父母從不提供零用錢。為了與同學一起參與一些要用零錢的活動,我得找散工賺錢。其中一項做得比較長的工作,是替一個飯檔做雜工。
我當時住在荔枝角附近的工廠區,午膳時間,街邊有人開設檔口,專為工人提供廉價飯食,形式似「打冷」。一毫子飯,斗零腐乳,一毫子豬紅蘿蔔,就可以吃一餐。想食得豐富一點的,還可以食粟米斑塊、免治牛肉與韭黃炒蛋。我負責洗菜及為廚師準備食材。
為了節省成本,我們用的食材都是一些廉價的代替品。所謂斑塊,其實只是漁民賣不出的鯊魚;而所謂牛肉,則是來自澳洲的雪藏兔肉。
兔肉的顏色比較淺,介乎牛肉與雞肉之間,肉質比較削,攪碎後,加上調味料,幾可亂真。從沒有人投訴,工人都明白,幾毫子貨仔,還可以有甚麼要求?
我當時見世面不多,誤以為兔肉是一種普遍被用作食材的肉類。後來才知道,香港人一般都不吃兔肉,當他們的經濟條件改善後,就寧食豬牛羊與雞鴨鵝,也不選兔肉。兔肉亦因為乏人問津,現已在市面上絕跡。
內地有一段時間也常見有兔肉出售,原因亦是價錢比較便宜。兔繁殖得很快,用草已可以作飼料。養兔的起步成本比養豬牛羊低。當時的中國農村很窮,唯有以養兔作肉食的來源。
就我接觸的內地人,他們並不特別嫌棄兔肉的味道,有些還說兔肉比牛肉嫩滑呢。只是市場的供應日少,他們想食卻買不到。
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是養兔只宜家庭作業,很難有規模效應。原因是兔需要活動空間,不習慣像其他牲畜那樣被困在狹窄的空間裏。空間不足,兔會亂奔亂撞,耗盡體力,沒法長肉,甚至拒絕生育。所以兔只能小規模散養,沒法形成規模效應。
此外,兔的長肉能力及不上豬,更及不上雞,用同樣的飼料,雞的出肉率是兔的兩倍半至三倍。所以同樣是圈養餵飼,養兔需要更大的地方,更多的飼料,一點也不化算。而兔又不可以像養羊那樣,用放牧的方式讓牠們四處去吃草。因為把兔放出去的話,牠們一定全部跑光。此之所以,兔肉沒法成為人類的肉食的主要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