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和前特首曾蔭權的官司在過去一星期都先後被判刑,輿論普遍以「公義得到伸張」為主調,而部分論者繼續對他們口誅筆伐。
法庭已經作出了判決,旁觀者還有必要繼續鞭撻罪人嗎?所謂的「大快人心」,有時不啻於在別人的傷口上灑鹽。站在道德高地,落井下石,有時確實會令人自我感覺良好,滿足自義的心理。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其實各大宗教都從來否定自義,宣揚寬恕與憐憫。基督教認為世人都是罪人,無一例外。新約聖經有一段家喻戶曉的故事(約八7):一班人正要按摩西律法處死行淫時被拿的婦人,耶穌卻反問「你們當中誰沒有罪,誰就先用石頭砸她吧!」,他們聽見這話便出走了。佛經中也有一個關於寬恕的故事(增壹阿含經.卷十六):舍衛城的長壽王被敵人梵摩達王俘虜處死,臨死時囑咐王子不要為他復仇,因為「怨怨不休息,自古有此法;無怨能勝怨,此法終不朽」。佛教的寬恕意義更包括忍耐與慈悲,因為眾生都在輪迴中不得解脫,根據《六祖壇經》:「前念著境即煩惱,後念離境即菩提。」
筆者不敢說教,只希望點出,秉公執法,不等於法中無情義的餘地。理性之間,總可以容納一點人性。正如醫生從不會認為一個煙民患肺癌是活該,又或酗酒者肝硬化是自作孽,甚至歧視高風險性濫交人士染上愛滋病為天譴。不問因由,一律視病猶親,乃仁醫懸壺濟世不二之道。
美國黑人律師Bryan Stevenson的自傳「公義與慈悲的救贖」(Just Mercy: A Story of Justice and Redemption)道出:公義不僅依賴鐵面無私的司法機制彰顯,更藏於每個人內心深處的仁慈和悲憫。憐憫罪人,絕不等於認同他們的過失,而是諒解人性的局限,並且謙卑的承認人誰無過。
寬恕的精神超越時空和國界種族,是人最可貴的品性。生而為人,不僅應該相互憐憫、原諒,還要將慈悲之心推及所有生靈。英國詩人蒲柏(Alexander Pope)的詩句“To err is human; to forgive, divine”總結得最為精妙:凡人皆有過錯,唯寬恕才能超凡入聖。
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