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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10 06:00:00

劏房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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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劏房也有價值?」無錯,對「炒家」或「落重釘」的發展商而言,價值還相當高。但勢估不到這句說話,竟然出自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邱誠武口中。未知他是否一時「口快快」、口腦不協調之過失;但萬一這是他心底話,其「思維」確實令人懷疑,是否還適合續任此職。

眾所周知,大批基層市民,因未獲安排上公屋,「被迫」居於劏房。這些劏房的呎租,比豪宅還要貴,惟環境卻極為惡劣,治安及消防問題叢生,花園街劏房的致命大火,相信仍記憶猶新。我亦曾經去過多區劏房了解,其中一個在深水埗的個案,四口家庭擠在百多呎的板間房內,輪候了六年仍未能上樓。去年這個劏房要近4,000元月租,今年不知升幅如何……局長,難道這就是劏房的價值?

我們當然明白,如果劏房一下子消失,政府又提供不到足夠的公屋,很多基層家庭有可能要「瞓街」。然而,這不是劏房存在的藉口,更不代表劏房有價值。邱副局長要知道,基層居於劏房都是被迫的。你試試問他們,想繼續居於劏房,抑或選擇租金平一半、空間大一倍,環境更舒適的公屋?答案必然是後者。

對於劏房,政府是責無旁貸,更應該以「加快興建公屋取代」的積極態度看待。如果按邱副局長的邏輯,那「天橋底」是否也有價值?政府的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是否應將劏房、天橋底等供人「住」的地方,納入討論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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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政府應該開誠布公,坦白及迅速處理上述問題,改善一班居於惡劣環境市民的生活。這等於當年港英政府處理山區木屋時,都是抱持一個迅速取締的態度,而不會認為這些木屋是有價值。

劏房,根本談不上價值!劏房的存在,只是證明了政府在房屋政策上失衡、扶助基層失調、處理貧富懸殊失敗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