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下元運開始後,不少傳統世家家族,出現母子、兄弟、妻妾不和、爭產等事。除了與七運所主之下元運,氣運薄弱有關,也與不少香港人祖先之墓葬地點及習俗有關。
香港因為地少人多,連先人葬死也短缺,所以近年政府大力鼓勵市民火葬,甚至海葬,散骨灰等方法,目的是減少土葬用地,近年火葬數量最多,在此之前,土葬主要是在八十年代以前比較流行。有不少宗敎例如佛教,印度教是主張火葬,其他宗教則沒有硬性規定。
在術數角度看火葬與傳統土葬的差別,是火葬對後人家族兄弟姊妹關係之影響力較小。土葬會影響家族後代的關係較大,這並不是說火葬亡後沒有發跡,而是後代兄弟姊妹及孫兒孫女之間之感情較薄,或者常常分離不見。
香港屬於中國嶺南地區,是多雨,地下水位高之地,所以嶺南之墓葬與北方不同,嶺南墓葬之後,要「執骨」,入葬過了十年多,便要再把墓棺打開,把先人肉身已化剩之骨殖,再放入一個石龕中,再入土為安。這個「執骨」方法,是專門之執骨師傅才懂得做,其方法是把骨殖排至骨頭,像坐在一個跏趺坐之位置,如果骨殖排錯方位,便會導致家族親兄弟相鬥爭吵之應。廣東人見到兄弟爭吵,便有一句俗語:「他們是否前世撈亂骨頭?」就是指先人之骨殖排錯方向。
香港地薄水位高,所以不少新界人把先人骨殖放在地面上淺葬,大家去新界行山,常常見到一些有水泥板小屋放有骨殖甕的情況。如果不做此事,骨殖長時在高地下水中便會枯化,子孫便容易出現對子孫有不利之影響。
不少人把先人土葬,由於子孫是基督徒,或者年輕人根本不懂此習俗,所以先人殯葬之後,雖有吉墓好風水,子孫也因此受蔭風光發達,但是多年後未有「執骨」,先人骨殖枯化,子孫便容易出現家族相爭互鬥之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