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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9 06:00:00

地產商的迷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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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意見認為若利用地產商的農地開發建樓,供應不足的問題定可以解決。他們認為主要誘因是讓地產商付出補地價費用後,透過送地換地的程序,就可將不符合規劃地界的零散農地或其他用途土地,轉換為符合規劃的發展用地。他們認為在不妨礙更大的整體規劃的前提下是值得考慮的。
 

這個構思面對的最大困難就是土地契約限制農地發展,這是多年來政府堅守的底線。在現實環境中基本公共設施,如食水、電力、污水、交通及防洪等等的匱乏是不容易克服。須知整體的基本設施一定要政府規劃及落成去確保最有經濟效益的走線及安全規格,其中對外的交通網絡非常關鍵。無論是集體運輸或高速公路都需時籌備及興建,當這些條件尚未具備之前,有意參與的發展商能獨力提供有關的設施的能力有限,明眼人一看便知這類建議不是可行的。過去多年市民對於這方面的反應是負面的,雖則並無半點能入罪的證據,經常掛在口邊的應對就是官商勾結。

面對這個情況且看政府的解決方案。特首於今年的施政報告表示發展棕地從來是土地供應中的最重要一環,政府正規劃及推展古洞北、粉嶺北、洪水橋及元朗南等新發展區,涵蓋合共約340公頃的棕地,而新界北策略發展區亦涉及約200公頃棕地。這些發展區從公眾諮詢、改劃用途到收地清拆和涉及的補償安置往往需時十年或以上。發展局正在統籌有關部門提前研究新界北棕地的發展,並展開其餘760公頃棕地的研究,探討這些零散的棕地當中哪些較具發展潛力。政府預計在今年內會完成兩項早前已啟動的棕地作業研究,以便制訂政策和擬訂執行安排。這是很得體及負責任的回應,但化解屋荒的短中期方案有待「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於年底前提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