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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9 06:00:00

娛樂性高 = 無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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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神戲劇場監製實務研習班已於本月初開班,在完全了解所有學員的背景和期望後,我特別為這班重新編排每堂內容。這班學員的程度頗高,包括在業界富相當資歷的從業員、在大專教授媒體創作的講師,更有正在大學主修文化課程的學生,即使沒有劇場背景的也擁有律師、建築師等專業學歷。於是,在編排課堂內容時,我省卻了好些太入門的題目;然而,無論面對任何程度的學生,我總會保留一個題目,就是「戲劇的源流、本質和意義」。「不知古,焉知今」,認真從事劇場工作的,不得不首先好好了解戲劇的廣博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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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劇的發展源流,西方萌芽於古希臘酒神節的戲劇比賽、東方則源於祭祀和慶典活動。公元前五世紀,古希臘政府在葡萄豐收、新酒開壇的季節為了促進通商貿易舉行酒神節,在期間舉行戲劇競賽活動。活動性質簡單來說是商業活動,好比現代的展銷會(Trade Fair),目的是為賣酒,為增強吸引力,於是舉辦當時有相當捧場客的戲劇比賽。套用現在劇場人多感抗拒的說法──「娛樂性高」,當時對這詞的解讀和現代不盡相同。現在的人往往將此說法和粗製濫造、低級趣味和內容空洞相掛鈎。古希臘流傳至今的劇本,包括三大希臘悲劇詩人的作品,當中包括講述了「盜火人」普羅米修斯從天界為人類帶來光明與溫暖、甘願受宙斯懲罰的故事──《被縛的普羅米修斯》,還有劇名字面已含「不妥協、不屈服」意思的《安蒂岡妮》,一個為埋葬哥哥的屍體而違抗當權者命令的故事。

我相信這些能在酒神節中嶄露頭角、從古希臘流傳能今的劇本,對當時的民眾來說具相當的吸引力,換句話說是擁有一定市場和被視為有高娛樂性,然而,無人能否定其藝術性和內涵。當今劇場人,不妨以此作基礎,思考市場、娛樂和藝術的關係,是此消彼長還是相輔相成?

 

Joyce Cheung

資深劇場監製

「神戲劇場」行政總監

香港演藝學院校友會主席

www.TheatreProducerJoy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