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觀點|怎樣才能消滅劏房的存在
現時香港約有22萬居民住在劏房裏。劏房的居住空間細小,衛生環境惡劣,更有結構隱患與消防安全問題。香港作為一個相對富裕的國際大都會,仍有這麼多的劏房存在,實在不太理想。
特區政府對此引以為耻,決心要採取措施告別這種不理想的境況。就此,行政長官在2023年《施政報告》中宣布成立跨部門工作組,就全面處理劏房問題作深入調研,向政府提出建議。
日前,房屋局公布了「簡樸房」的最新規管建議,希望能以合規的分間單位(即簡樸房),逐步取締那些劣質劏房。房屋局先為簡樸房設定最起碼的標準,例如樓宇的安全、消防和衛生要求,以及居住面積等。分間房的業主要先取得專業人士的驗證,才能向房屋局申請經營簡樸房的許可證。
政府似乎認為,只要設定了恰當的標準,就可以取締不達標的分間房,全面改善基層市民的居住環境。問題是設定標準容易,到要落實的時候,就會遇到很多實際上難以解決的問題。
最主要是住戶的經濟負擔能力問題。要令現時劏房符合簡樸房的最低標準,需要進行一連串的改裝工程。這些都是要花錢的,業主無可避免會把這些花費轉嫁給租客,導致簡樸房一定會比劏房的租金高很多,部分原有的住戶很難再負擔得起。
對某些劏房的租戶來說,政府今次可能是好心做壞事,令他們沒法在市區找到負擔得起的居所。政府設定的居住環境要求,於他們而言,與「何不食肉麋」沒有甚麼分別。他們之所以選擇劏房,並非貪劏房的環境好,而是貪其租金平,地點合適。現在政府硬要他們住環境更好的單位,卻沒有為其經濟負擔能力著想,最終只會害苦他們。
政府說,在執法時只會控告業主,不會控告租客。然而,弄到業主不敢經營劏房後,租客的生計一樣會出問題,不知政府打算如何面對?
政府現時的做法是先要求經營劏房的業主進行登記,有登記的就可以有寬限期,沒有登記的就會率先執法。問題是有些業主不是不肯改裝,而是其單位根本不具備改裝成合格簡樸房的條件。
有專業人士估計,可能會有四分之一的劏房,最終因技術困難或經濟因素,沒法改裝成合法的簡樸房,受影響的住戶可能逾4萬人。
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只能透過延長寬限期,作選擇性執法,希望在寬限期間有多些人可以入住公屋,以減少社會對分間房的需要。要徹底解決劏房問題,最終得靠充足的住屋供應,簡樸房只是權宜之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