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所用到的材料都是地球上的珍貴資源。為了有效地運用資源,政府的建築廢料管理策略一直推廣要從多方面減少產生廢料,並提高建築廢料的回收再用和循環再造率。
建築廢料可分為惰性及非惰性。早前本欄已報導過非惰性建築廢料,今次本欄向大家講述惰性建築廢料。
惰性建築廢料一般被稱為公眾填料,是從建築、挖掘、裝修、拆卸及道路工程中產生出來。因公眾填料是由岩石、混凝土、瀝青、瓦礫、磚塊、碎石及泥土等組成,故適宜再用於建築工程上。而堅硬的物料如岩石和混凝土,可循環再造以供生產混凝土/瀝青碎石或路底基層及排水層粒狀物料之用。公眾填料會運送到政府管理的公眾填料接收設施存放,以備日後循環再用。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一向致力減少來自公營房屋建築工程所產生的建築廢料,並希望提升這類廢料的回收率,以減輕各個堆填區和公眾填料接收設施的負荷。
本港約八至九成多的建築廢料都是惰性建築廢料,為了有效提升惰性建築廢料的回收率,房委會已於內聯網設立了一個「惰性建築廢料資料庫存」,整合了未來一年即將施工或正在施工中的新公營房屋建築工程項目的惰性建築廢料資料,內容包括地盤位置、聯絡資料、惰性建築廢料種類及預測生產和需要數量等。房委會會定期更新資料庫存的資料及將資料發放給建築工程業界,以便他們聯絡房委會的地盤負責人,從而更有效地安排惰性建築廢料回收及循環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