枱上有之前一晚吃剩的飯菜,家父就會話“Oh, tonight we got mosque food”。 “Mosque food”從字面直譯顧名思義就係“清真寺飯”。我家信奉回教,回教有一教規是要教徒如有能力便要幫助有需要的人,稱為「散天課」。“清真寺飯”的起源由此以來。據說以前清真寺會將他人捐出的飯菜處理好後,分給有需要的人。
雖然現在清真寺未必再有免費飯,但教徒仍然將這精神延續。每逢星期五,家父便會到尖沙咀清真寺參與集體禮拜。回教於星期五中午的禮拜就好像基督教的星期日崇拜,教徒聚首一堂。有日,家父買了一盒價值二十元的咖喱雞飯,尖沙咀哪有這麽便宜的外賣飯盒,細問下,發現是位教徒有感越來越多從不同國家的教徒聚居尖沙咀,包括難民和外勞,眼見他們生活困難,因此在寺內售賣飯盒,希望以大眾化的價錢為他們提供飯餐,紓解經濟負擔。
這種由教會推動的扶貧工作於香港已有悠久歷史。早於二次大戰後有大量難民湧入,教會便充當重要的角色去接濟和安頓難民。後來經過不同團體和市民反映,甚至通過無數的社會運動,政府終於承擔保障市民基本生活需要的責任,而教會亦逐漸淡出扶貧角色。
可悲的是,香港今天作為一個發達的經濟體系,這類由民間提供的志願膳食服務竟然如雨後春筍再次興起。換言之,政府建立多年的社會保障制度已經失效,致令有需要者未能受到保障,又或者援助金額不足以維持生活所需。偏偏政府卻沒有多大決心修補制度,反而出資志願團體籌辦膳食服務或食物銀行,將責任推向民間。
今天,我們的基層連飽肚也難,試問他們對前境,對脫貧,又怎會有期望? 周五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