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大力推廣「五四運動」,甚至搞了一個五四升旗活動,大張旗鼓,重視五四。
不過,形式上的重視不是重視,實際如何探討、用甚麼角度認識五四運動,才知道這是重視,還是歪曲了歷史事件。
大國現在視五四運動就是一場愛國、振興中華民族、更是宏揚共產黨精神的歷史事件。
但沒有幾個人會提出,五四也是一場新文化運動,也沒有多少人提及,當時引進中國的兩位先生,德先生和賽先生,民主和科學。或者即使提到這兩先生,甚至也會說大國已經有自己定義下的「民主和科學」,但有一項五四運動的重要指標,卻是不敢強調的,便是「學生運動」。
在大國包裝下,五四運動只是一場「愛國愛民族」的運動,但當時的學生絕不是老老實實的書呆子,當他們發覺北洋政府無能維護中國在外交上的尊嚴,他們便走上街頭,起而反抗。「外爭國權」,被今天的政府描繪為「愛國民族主義」,但「內除國賊」這回事呢?學生火燒趙家樓、毆打政府官員,如果用今天標準明顯就是「暴徒」、「顛覆國家」,但至今五四仍是愛國的「代名詞」。問題來了,為甚麼六四的大學生走上街頭,就是「陰謀顛覆政權的動亂」,五四的大學生卻是「愛國運動」?為甚麼香港的學生走上街頭又變成了「黑暴搞破壞」?
所以,五四精神其中一個就是「愛國反抗無罪」,學生關心國家大事、有權過問、也有能力改變。但恰恰這些價值,卻是當今政權最為忌憚之事。所以,新香港的「五四運動」,只能去除這些反抗的外衣,換上「愛國愛黨民族大義」的包裝,「要像五四學生一樣愛自己國家、熱愛自己民族」!那如何表達這種「熱愛」?升旗啦!不要過洋節啦!登記做選民啦!不要投白票啦!
五四的記憶,應該會愈來愈模糊,愈來愈遙遠了。 周一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