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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30 04:30:00
日報

毛澤東論焚書坑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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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書坑儒是秦始皇統一六國後發生的事件,是藉以鞏固中央集權而實行的文化專制措施。「焚書」發生於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始皇置酒咸陽宮,大宴群臣,博士官周青臣讚歎秦朝的郡縣制,儒學博士淳于越則說周青臣阿諛奉承,建議皇帝實行分封,以為「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丞相李斯抓住主張師古的言論大做文章,指斥讀書人「不思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如不加以嚴禁,必將使「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因此建議始皇焚書。

「焚書」使儒生們大為不滿和誹議,第二年,2名為始皇煉製長生不老之藥的術士侯生、盧生煉藥未果,據說後來更散佈許多對始皇不利、甚至毀謗的言論,始皇大怒、下令逮捕嚴辦。涉案者在審理時向外指控毀謗始皇言論的來源,前後供出460餘人;秦始皇在盛怒中下令將這些涉案者坑殺在咸陽。這就是歷史上的「坑儒」事件。

毛澤東在1958年一個座談會上,談到了焚書坑儒,他說:「人們從書中得知,秦始皇有焚書坑儒的惡行,把他看作是大暴君、大壞人。焚書坑儒當然是壞事,他把蓬蓬勃勃發展起來的百家爭鳴的生動局面給挫折了。」毛澤東其實是想為秦始皇翻案和辯護的,說他只焚「以古非今」的書,坑的只是「法先王」孟子一派的460餘人。儘管如此,他仍認為:「當然,我並不贊成秦始皇的濫殺人。當時要由奴隸制國家轉變為封建制國家,不實行專政是不行的。但對孟子一派採取焚書坑儒的辦法,太過火了。政治上要實行專政,文化上要提倡百家爭鳴、百花齊放,我們現在就是這樣。這一條是秦始皇辦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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