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英政府的教育司署成立於1865年,開始有限度地推動本地的教育工作,也透過提供資助予原有的私塾。早期的目標是在擴大教育的覆蓋率,似乎也要為政府培養更多具有溝通及文字書寫能力的本地人才。當時的課程及學制,卻說不上有甚麼官方的標準。直至1877年軒尼詩港督上任之後,港英才較着力推廣本地正規學校教育,對學校的課時作出了規定,也確立了以英語教學為主的政策。軒尼詩於就任時就明確指出:「基於政治及商業上的需要,所有政府學校必須實施英語教學。」以英語教育為主體的殖民地教育由此形成。
如果有人批評這是要令香港學子以英國人的語言邏輯來思維,甚至指斥這就是殖民地教育的陰謀,大抵還是可以從理念上及實際效果上討論的,但卻不能簡單地以一句「奴化教育」來概括。而且也必須清楚,當時這一種以英語為主的殖民地教育主要只局限於「政府學校」。早年的督學制度,主要也只是統籌及監督由當年政府逐步開辦的區域小學及幾間官立英文書院。當時雖然規定正規學校推行所謂「世俗教育課程」,例如語文、數學、家政、工藝等等,但政府卻表明不干預涉宗教科目的教育,也不干涉課外的品德及宗教指導。對於教會興辦及私人營辦的學校,以至傳統私塾,政府的管理還是十分鬆散的。
港英殖民地政府拓展了新界土地之後,才開始較有系統地開展那一套督學制度,香港的殖民地教育政策才逐漸成形。督學制度主要是要保證學校不會鼓勵對抗港英,以懷柔手段為主,也向那些村校送上書簿及其教具作為籠絡。由政府主導發展出一套較完整的課程及種種與教育相關的指引,都是二次大戰完結,香港重光之後的事了。
審視這段長達百年的早期殖民地教育歷史,比較一下今天,究竟誰更像是要在香港推行所謂的「奴化教育」?
周三、五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