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兩年,機緣巧合得不符常理,在神推鬼恐下,踏進了音樂製作這條路。一口氣舉辦了好幾場音樂會,規模小小的,種類卻毫不失禮,有流行音樂、爵士樂、搖滾、金屬,觀眾由幾十至百多人不等。最誇張的經驗是金屬音樂演出,因聲音滋擾遭人投訴,勞煩了警察登門造訪。警察來到,見到四、五十個紋身大漢也打了個突。
警察問負責人是誰,大家你眼望我眼,都把目光聚到我這裡來,我也只好乖乖的把身份證遞了出去,說下次不敢了。
話說回來,做了那麼多場音樂會後,發現愛聽金屬音樂的樂迷都很可愛,雖則個個彪形大漢,看似面目猙獰,但都很率直、真誠,說話不拐彎抹角,是值得深交的朋友。愛聽搖滾的則以女孩子居多,大多數是漂亮的,只是每個來的時候都形單影隻,也不知道男生去了哪裡。聽爵士樂的年紀大一點,傾向成熟,文質彬彬,就是喜怒不形於色,也看不出他們是否在享受。反而,現在聽流行曲的人不多,願意花費入場的則更少,且都是男生。
做了這樣短短的時間,被問得最多的問題是︰「在香港從事音樂行業真的能夠生活嗎?」自己一直未能答到這個問題,唯有以這首歌的歌詞蒙混過去。
「一點的瘋狂是關鍵的鑰匙 天知道它會引領我們到何方 這個世界就是需要我們這種人 所以展示出你的叛逆 以石頭濺起水花吧 那些畫家、詩人、演員 這個世界就是需要我們這種人」
這是電影《La La Land》的其中一首插曲,我經常以這歌與那些窮得可憐的音樂人互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