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人大公布了港版國安法的大體內容,法案會在本月內通過。香港的傳媒較關注的是,法案的具體條文將會怎樣寫,而我則更關注法案通過的象徵意義。
我認為這次立法象徵著,香港回歸已進入第二階段,北京對港將推行與回歸第一階段完全不一樣的治港策略。
在北京看來,既然回歸第一階段所作的實質讓步(譬如:容許外籍人士當法官,讓香港有自己的終審庭,以及讓香港可以一人一票選特首等),都一一被反對派視作假法治、假民主,而換不到順利回歸;那就不如學李光耀在新加坡建國初期那樣搞真集權。
因此,我認為,北京今次立法目的,除了想懲處那些出賣國家利益的違法分子之外,更在於要為回歸第二階段即將推出的一系列政策,提供法律依據。政府第一步會做的,我認為將會是清理公務員隊伍。
任何一個政府,都需要一支聽從指揮的公務員隊伍,以推行政府制訂的政策。但回歸以來,反對派都以公務員要嚴守中立為名,引導公務員拒絕執行帶有政治色彩的政府政策。這等同廢了政府的施政能力。
其實,西方政府一樣不會容許公務員不效忠政府,以及違背上級的指令。所謂公務員中立,只是指在出現政黨輪替的時候,公務員並不需要集體辭職,而是可以繼續留任,服務不同的政黨。這是因為,這類政黨輪替是在同一部憲法下產生;無論由哪個政黨執政,社會都不會出現根本性的變化。所以,公務員只需效忠憲法,就可以同時效忠按憲法產生的新一屆政府。
不過,一旦出現革命或政變,新掌權者變成是以違憲方式上台的,原有的公務員就失去了效忠的對象,導致新掌權者非另立新憲法不可,新加坡獨立後,李光耀當然不會把英國留下的公務員照單全收,而是會在原有的公務員隊伍裏安插自己的親信,並把不認同自己治國理念的公務員徹底清洗出去。即使是在基層工作的公務員,李光耀亦要求他們旗幟鮮明地擁護新加坡政府。誰想維持中立,誰就不容留在公務員系統。
我相信,回歸進入第二階段後,特區政府也只能行這一套。這不妨礙香港人可以有不同的政治取態,代價是若要持與特區政府相反的政治立場的話,特區政府就不會聘用你。情況就有如一個人如果想入壹傳媒工作的話,就不宜讓公司知道你是一個忠實的建制派。
香港的反對派很天真,他們會說不認同這種理念;但世界有自己運行的規律,強如美國,亦不是甚麼都由美國說了算。香港人如果想留下來生活,就得客觀地評估真實的形勢,而不是聽從反對派的主觀瞎猜;事實證明,反對派之前的很多預期都是失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