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由競委會公布的車用汽油報告,和政府與兩間電力公司簽訂的協議,皆未能解決存在已久的老問題——油價缺乏競爭和電費高企!
過往二十年我在立法會一直關注能源政策,我更多次向油公司請願,抗議油價加快減慢,及缺乏競爭。我一直批評油公司只提供較昂貴的辛烷值98的電油,拒絕提供香港大部份私家車適用的辛烷值95電油,除了逼著用貴的汽油,更高辛烷值的汽油根本對環保及汽車性能完全沒有額外益處!
我腦海中最常浮現的疑問是雖然汽油均來自新加坡,產品大同小異,可是,各油公司的營運成本不可能劃一,利潤更不會一致,但零售的油價卻永遠一樣!各油公司必定在一至兩日內同步調整油價。只是每間公司有不同的折扣,消費者很難比較。
競委會亦承認有個別油公司拒絕提供敏感商業資料,因此未能深入剖析這行業的問題,所以我十分失望,它用了兩年時間完成這報告,但新意欠奉,和多年前由消委會做的同類報告分別不大!此外我支持競委會的建議,在日後的油站租約中要加入條文,增加辛烷值95汽油,或自助式入油以降低成平等。
另一方面,政府和兩電再簽新的利潤管制協議,把准許利潤由9.99%降至8%,政府更盼望新協議實施的首年(2019)電費會減5%。可是,兩間電力公司均指出由於有眾多因素而未能作出減5%電費的承諾,看來,只是政府的一廂情願!
有不少立法會議員對此不滿,但他們始終沒有觸及問題的核心,數十年來管制協議的利潤是根據電力公司的固定資產淨值來計算,簡單來說,擁有更多資產會帶來更豐厚的利潤,電力公司的電廠擴建,重鋪電纜等皆是增加資產的方法,這種計算回報的方式在世界其他國家已甚少採用了,因為政府很難監管電力公司的資產擴張,而兩電會不斷興建昂貴的資產來賺取高利潤,我早已要求政府在簽訂新協議時要大刀闊斧來改革利潤計算的模式,可是,政府又一次錯失良機,看來未來的15年我們要繼續交高質素的貴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