僭建風波,香港久不久就來一次,最為轟動的,莫過於唐英年的地牢。當時唐宮事件左右了輿論,令輿情一面倒地倒唐,為梁振英在特首選戰中的勝利作鋪墊。不過,梁上任後即遭傳媒踢爆其寓所亦有僭建,後來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更說出千古名言:「我冇講過我冇僭建。」
鄭若驊身為土木工程師,買樓時不可能看見僭建卻不知道。林鄭特首說她是律政司司長的最理想人選,經過漫長的觀察和品格審查過程,卻又竟然不知道僭建事件,政治敏感度不足的,恐怕不止鄭司長一人。
公民黨在前天向立法會內務委員會發出信函,要求主席召開特別會議,讓鄭司長就僭建風波向議員和公眾解釋。這已經是最為從寬的做法:若司長解釋得合情合理,公眾自會接受;若閃閃縮縮、捩橫折曲、推搪卸膊,我們將難免有後續訴求。甫上任就鬧出這麼一樁大醜聞,鄭司長若堅持留任,她的誠信問題將如影隨形,往後她維護一地兩檢、23條立法,都將會困難重重。
身為律政司司長理應事無不可對人言,有交代事實的機會,沒有不出席的理由,我們期待她光臨立法會。
在香港,僭建是個重要的政治符號,好比法國大革命時瑪麗安東尼特皇后的蛋糕,顯出建制精英的離地和敗壞。當香港有五分之一人口活在貧窮線下、紙皮婆婆因一元半塊而被食環檢控時,特權階級卻可以無視建築物條例,在偌大的宅院地下再闢地牢,享受額外的舒適,當權者叫社會給司長時間和機會,同樣的機會又有否給過貧苦大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