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FT的全寫為 Non-Fungibility token(非同質化代幣),不同於大家熟悉的比特幣、以太幣等加密貨幣,每枚 NFT都有獨一無二的編碼,不可分割交易。NFT之所以聲名大噪,緣於去年3月英國佳士得舉辦的一場「數位藝術品」拍賣會,美國數位藝術家Beeple的作品以NFT形式賣得6934.6萬美元,瞬間引爆熱潮。香港導演王家衛亦將其執導的經典電影《花樣年華》中的一個未公開片段,以NFT形式拍賣,成交價428萬港元。
除了藝術品之外,NFT也涵蓋音樂、影像、相片、文字、遊戲、收藏品、虛擬資產等範疇。但凡藝術、音樂、影像或知識創作者,只要將作品鑄造成NFT,全世界的買家便可購買。NFT沒有地域限制,少了實體交易的運作成本,創作者既能進入國際市場,亦不必與中介機構或商店分享利潤。
NFT也走進傳播行業。各媒體的報道、圖片和音視頻等的歷史價值和獨特性彌足珍貴。《時代》周刊就以NFT形式拍賣了1966年出版的《上帝已死?》雜誌封面;美聯社售出一幅名為《大選:來自外太空的視角》的數位藝術品;Twitter創辦人傑克多西將他在2006年發布的首則貼文:「我剛剛設置了我的Twitter」(just setting up my twttr)拍賣。
有別於實體作品,NFT只是數位藝術、數位資產所有權的記錄,而不是作品本身的所有權。同時,目前沒有方法確保NFT作品有否侵權,加上二次創作盛行,有機會侵害原創者的著作權。由於區塊鏈特點是去中心化,即使發現NFT作品侵權,也未必能抓出真正的侵權者,令買家有機會蒙受損失。
對大部分人來說,一件數位藝術品動輒上千萬美元實在是匪夷所思,更有聲音指NFT不過是用來炫耀的物件、是曇花一現的風潮。無論如何,它為獨立創作人提供一個更自主、更開放的平台,吸引更多人進場參與,為藝術界,甚至是未來世界帶來翻天覆地的變化。
香港恒生大學協理副校長
及傳播學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