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代開始,互聯網興起O2O模式(Online to Offline)。O2O模式又稱離線商務模式,是指商家利用線上營銷、線上購買等行為,帶動整體線下經營和線下消費的氣氛。O2O通過折扣、提供訊息、服務預訂等方式,把商店的消息傳播給網上廣大用戶,從而將他們轉換為自己的線下客戶,這就特別適合必須到店消費的商品和服務。2010年前後,淘寶、微訊、facebook 商店等相繼出現,正式將O2O模式帶入了本地消費者當中。
很可惜,正正就是這股O2O的熱潮,往往變成不法分子撈油水的地方,例如網上超平價出售數碼產品的騙案,每隔數月便會出現。剛剛又有一個facebook專頁,打出廣告,聲稱有「售價 HK$428 僅有 173 件」的產品出售,而貼文更貼上疑似是 Apple Airpods的圖片。
該fb廣告更提到在尖沙咀經營一間數碼電子商店的店主,因結束營業,只能將商品打折售賣,並註明「所有商品都有原產說明以及證明」。
原價千多元的耳機,現在400多就買到,而且貼文中不斷有人請商家留貨,人買我買,像是信心保證以的,哪會不令人心動呢?
然而,這個廣告賣的似乎不是原廠那款耳機,出貨後用家便發現,那只是相似度很高的耳機罷了。原本想買原廠耳機的網民,錢付了卻得不到想要的貨物,退貨又無門,好不尷尬。
騙徒利用O2O原理,設立fb商店,並偽造一個線下商店,大賣廣告,製造優惠,讓網民放下戒心,購買翻版產品。
網民要避免墮入騙局,必須重視網絡保安。不單只在技術層面上要有能力對抗現時的惡意攻擊軟件,更要清楚明白於網絡世界上所面對的安全風險,及時尋求專業人士的意見。而有經驗的網民,應協助向有關社交媒體方面舉報此等不法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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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崔添偉(Timary Chui),新民黨青委會副主席(傳訊)。資訊科技從業員,愛鑽研技術也愛參與不同活動,曾任少年警訊深資領袖委員會主席。熱愛重型音樂,一名七線結他佬,以樂與怒麻醉人生。
另外,警方應當加強網上巡邏,令不法分子無機可乘;也可以和相關專業團體合作,舉辦網絡安全訓練班,教育網民互助,令到網絡世界的危機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