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我出席第三屆「香港初創數碼廣告企業 X 出版宣傳支援計劃」網上直播說明會做分享。我是廣告集團創辦人,曾經寫過書,集團也經營過出版業,大會找我做分享當然義不容辭。該計劃為獲選初創數碼廣告企業,獲得22萬元資助,配對一位新晉作家及著作,為其設計、製作和執行數碼廣告活動。
這計劃對於出版業很有吸引力,因為即使是資深作家,要賣書達到22萬收益也不容易,何況是宣傳經費。對於數碼廣告企業來說,22萬不是甚麼大型宣傳計劃,但在經濟低迷的情況下,也不是一個小數目,相信不少初創數碼廣告公司也躍躍欲試。
我經營的廣告集團曾經營運過出版社,我體會到出版業的困境。做出版有點像做電影,每一個出版,都是一個新產品,讀者買的是著作,不是出版社。出版社的品牌有一點價值,但不是大到有讀者願意買下出版社的每一個著作。
出版市場的預測性很低。正如電影,即使有好的編劇、著名的導演、人氣高的藝人,也不保證有高票房。過去也有很多高額投資的電影,票房慘淡收場,反而一些寂寂無聞的組合卻賣過滿堂紅。出版也一樣,名氣高的作家,著作也不一定暢銷。
雖然很多人說廣告是夕陽行業,但相對於出版社,廣告業的情況還是樂觀得多。廣告業無論市場規模和毛利率,也比出版業大得多。由於出版社和廣告業務的協同效益不大,成本結構卻有很大差異,廣告集團下的出版社,經營成本更高,所以我還是建議他們獨立經營,相信生存得更好。
廣告人/周二、四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