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兩個星期,我在我的電台節目裡談到,28歲那年我出走英國布萊頓的經典故事。很多聽眾和讀者都有回應,原來不少人真的因為我當年的故事,決心出走。
我在十年前出版過一本書,叫《出走,是為了愛》,簡體版叫《一個人不要怕》,當年內地演員(即今天《玫瑰的故事》的女主角)劉亦菲,在她的書單裡便有我這本書,還在微博留言感謝我給大家帶來這麼好的書。這本書談到一個很重要的概念:出走不是任性,不是逃避現實,而是對自己負責任。出走是一次更生生命的選擇,跟旅行散心不一樣。旅行是興奮的,帶著出軌的感覺,但是短暫的。出走是回歸內在等待開發的自己,是一次願意和自己建立親密關係的旅程,更是計劃周詳的行動,譬如要靠自己籌備,賺旅費,非常負責任。
出走是為了甚麼?你是到外面看「世界」,更是看「你自己」。在異地,你會離開慣性,靠自己面對新相識的人,處理新遇到的問題。你會成長,重新認識自己,開發自己。然後你可以留下,或者繼續上路,甚至回家。出走令人生可以更成熟地重頭再來。
當你決心走過,你會發現,原來出走並不真正難,留下來不動,其實更艱難。
陶淵明那句「心遠地自偏」是智慧,將心放遠,地方自會變遠,變廣濶,視野都一樣。你能夠自由流動,便不再將自己局限在某個地域和眼界。
有人害怕出走,可能不知如何面對出走後那個自由的自己。到底人是愛自由,還是害怕自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