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2017-09-07 06:00:00

應盡量開放植入式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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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入式廣告早已是韓劇的一部分。

植入式廣告早已是韓劇的一部分。

通訊事務管理局決定檢討並有意放寬電視植入式廣告,我認為這是正確的,並應該盡量從寬處理。


由於電視台做植入式廣告所花的人力物力,比正常售賣廣告時段多,回報卻少得多,而且現在相關條文比較含糊,容易越界被罰,電視台對於發展植入式廣告的誘因其實不大,所以佔整體電視廣告的比例很低。


從觀眾欣賞的角度看,沒有植入式廣告的節目才顯得不自然,人們在現實生活中經常接觸到不同商品,電視劇情有品牌出現才正常,如果刻意遮住反而突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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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通訊局不但應放寬植入式廣告,還應盡量持開放態度,不要訂立太多條文細節,多點空間讓電視台和廣告業界自由發揮。官員不精於電視或廣告製作,由他們定下的規則,不一定符合觀賞趣味的標準。
現在植入式廣告的水準低劣,或多或少和電視台並不熱衷發展相關業務有關。從來變化都是由量變帶動質變,沒有條文的限制,讓電視台和廣告業界百花齊放,慢慢就能累積經驗,摸索到做高質植入式廣告的方法。


即使沒有條例的綁緊,電視台或廣告商也不會希望影響觀賞趣味,電視觀眾體驗不佳的話,就會以遙控器投票,電視台收視率便下跌,最終會影響廣告收入。廣告商也不想植入式廣告太突兀,這不但影響觀賞趣味,也會影響品牌形象,最後得不償失。


我認為植入式廣告只要不誇張失實,就不要理會。而對於監管誇張失實的廣告,現行的商品說明條例已經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