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自己作出最好的選擇
最近給一個年輕人建議時,我分享了自己剛入廣告行時的一個故事。
我剛入行時,先簽了一家公司的聘書,但這份工作不太理想,因為我只負責一個香煙品牌的廣告。儘管如此,我打算先入行再作打算。然而,在我上班前的星期五,我接到了另一家公司的面試邀請,並在當晚被告知受到錄用,要求我星期一上班。第二家公司讓我有機會接觸不同行業的多個品牌,我認為這對我的發展更有利,於是決定接受他們的邀請。
星期一早上,我打電話給已經簽約的公司,解釋我不能去上班的原因,並向主管道歉。結果,對方罵了我十幾分鐘,最後憤憤地說:「祝你好運!」便掛斷了電話。我理解他的憤怒,他們可能急需人手分擔工作,而我在上班當天才通知他們,確實讓他們措手不及。
但我並不後悔這個決定,因為選擇第二家公司對我的職業發展幫助很大,讓我在廣告行業順利成長。
我認為人生只有一次,我們每一個選擇對未來的人生都有影響,不應因他人的眼光或壓力而影響自己的判斷。其實,公司招聘也是一種選擇,他們會挑選最適合的人選。作為求職者,也有權選擇公司,只是我們無法控制機會的時機。如果我在入職後才得到第二家公司的機會,我依然會選擇後者,那樣對第一家公司造成的損失會更大。
這段經歷讓我後來成為主管時,從沒有因為同事離職或求職者爽約而責備對方。我明白每個人都有權為自己做出最好的選擇。說來還要感謝當年的主管,因為他的「祝福」,我確實很幸運,在廣告行發展得很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