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連登仔指自己的收租單位扣除相關支出後,有$3,500正現金流,笑言比起打工或做生意,還是買樓收租等升值最穩陣,但也慨嘆這代表香港並不鼓勵創業、創意和創新,擔心這個城市沒有將來。
$3,500正現金流當然不多,買樓帶來的現金流其實並不吸引,但有正現金流等於租客幫你供樓,可以在沒有壓力的情況下等樓價升值。即使樓價不上升,租客幫你供完樓後,你便全資擁有這個物業,並且享有它將來帶來的現金流,比起做生意,風險低很多,比起努力打工,花的精力又少很多。
打工、創業和買樓收租這三件事情我也做過,應該有資格說孰優孰劣。9年前創業,我為了籌措創業資金和頭幾年的生活費,賣了兩層樓,這兩層樓已經升值了8位數,損失的還有租金收入,當時這兩個物業已經有正現金流。我創業的資金,大概增值還不到8位數,而且很少人有興趣買我們這類公司,所以其實沒有多大的價值。
再者,9年前我仍然打工的時候,其實有能力換大一點單位改善生活,只是有了創業的打算,才打消了念頭。當時樓價較低而且我收入穩定,借貸能力比現在大得多,當時有能力買的單位,現在已經買不起了。
我創立的企業已經比較成功,在市場穩佔一席位,而我對行業也總算有點貢獻,但從財富增值的角度看,還是打工加上買樓收租,似乎更吸引,而且較穩定。就是因為這樣,我認為創業不應只向錢看,而是看有沒有一個讓你怦然心動的使命,在人生盡頭時,沒做這件事情會不會讓你後悔? 廣告人/周二、四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