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由前美國總統奧巴馬推動的開放互聯網指令(Open Internet Order),旨在希望互聯網服務供應商(ISP)在處理自家的服務和其他公司服務時,在網絡速度和品質上不可以存有差異,在規定下達至網絡中立(Net Neutrality)。但美國政府改朝換代之後,特朗普政府比較偏重商界,早前在美國共和黨佔大多數優勢的聯邦通訊委員會(FCC),五人小組便以3:2撤回了開放互聯網指令,以後美國的互聯網供應商便可以自由決定其他網站服務的速度。
其實多年來不只美國,世界各地的互聯網服務供應商都認為,網絡上兩成的用家佔用了八成頻寬,以往多數是指BT非法下載翻版軟件及影片,但近年來OTT服務大熱,包括了YouTube、Facebook、Instagram、Netflix等等佔用互聯網供應商頻寬的網站,而且情況越來越嚴重,正所謂「物極必反」,今次FCC的決定正好為互聯網服務供應商打了一場勝仗,預期大家在未來的日子,使用這些OTT服務時,未必會一如以往般暢順,收費服務(例如Netflix)亦可能需要調整費用。不過Google、Facebook、Microsoft及Netflix這些科技巨人已經聲言會上訴,且看看最後判決如何。到底網絡中立規定是否中立,有時真是見仁見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