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現今擁有逾17億名用戶,Instagram亦有逾10億名用戶,要一個機構去監管總數27億名用戶,是否一個「不可能的任務」?當大家都在討論利用人工智能的年代,但原來人工智能還未能完全取代人手來監管內容,其次大家又是否願意在互聯網發表的內容被監管機構作篩選?但現實是恐怖分子已經不只一次利用社交媒體,散播恐怖主義,這些問題絕對值得大家正視。
社交媒體本來是一個「用戶衍生內容」(User Generated Content)平台,平台一般會設有守則,卻沒有實際法例監管,所以平台內發布的一切內容,通常由用戶自行負責,同時設有舉報制度作出平衡,但當這些平台發展到某一個規模之後,便不能夠有效地發揮監管的功效,同時因為有不法分子滲入,這些平台便會發生愈來愈多罪案,要有效制止這些網上罪案,單靠肉眼監察顯得非常沒有效率,所以不論是政府或這些平台,應該要盡快發展人工智能監察,才能即時有效阻止網上罪案的發生。不過,又要回到老問題,就是如何平衡網上的言論自由才是適合,以免最後矯枉過正?社交媒體發展的速度,已經無人能夠估計,我相信這個問題,就算有100萬美元獎金都未必有人能夠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