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2021-02-03 04:30:00
日報

電波干擾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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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晚餐時間,我偶爾看到電視播放《愛回家之開心速遞》,該集內容談及管理層不希望員工在餐廳內「玩手機」,於是除要求餐廳停止供應公共Wi-Fi熱點之外,更加裝了電波干擾器,令所有手機無法接收通信商的訊號。當時我在Facebook寫了一句「致愛回家編劇:喺香港安裝電波干擾器干擾電話係犯法㗎。」想不到引起網民及媒體的一陣迴響。

根據《電訊條例》,任何人在香港無牌管有無線電器具(包括無線電干擾器)及/或故意使用該類無線電器具,對合法無線電器具造成有害干擾,即屬犯罪。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前一項罪行的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後一項罪行則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我偶爾也會收看《愛回家》,認為編劇每天也要編寫這麼多「貼地」劇本,着實是非常厲害。不過因為黃金時段播放的處境喜劇非常「入屋」,有機會令觀眾不期然將自己代入劇情裡,因此劇情理應帶有正確的訊息,更不應教導市民鋌而走險。雖然我知道劇集所採用的未必是真正的無線電干擾器,但是這類無線電干擾器可以輕易在淘寶購買,市民或會有樣學樣,所以希望在專欄再次提醒一下大家。

如果大家還記得2018年10月旅發局舉辦的「美酒佳餚巡禮」,10月28日當日的閉幕典禮上,首次引入100架無人機在空中表演,但無人機懷疑受到訊號干擾,約40架無人機墜落或墮海,後來因為主辦單位無法再補充無人機,令其後兩天的節目被迫取消。未知是否事有湊巧,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在翌日採取行動,於深水埗對兩名無線電商進行突擊執法行動,他們涉嫌銷售在香港嚴禁的非法無線電干擾器,並檢獲6台懷疑非法器具,另有兩名人士被帶返警署協助進一步調查。所以在此再一次提醒大家,不要非法使用無線電干擾器,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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