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熟悉的兩大美國股神:索羅斯在上季把「蘋果」的股票全部沽清,至於巴菲特,則減持了289萬股,即他的總持貨量的1%,現時還持有2.49億股,市值約394億美元。
對於巴菲特,他本來聲稱不會沾手科技股,但在2016年改變主意,開始買入「蘋果」,聲言十分喜歡蘋果公司的管理作風,買入股票是為了長期持有,更期望最終能夠百分百持有蘋果公司,而他在去年是最後一次增持「蘋果」。
至於這一次的減持,巴菲特的助理Debbie Bosanek向《路透社》表示,巴菲特從未操盤沽出「蘋果」股票,這次操作是由一名巴郡投資經理,因換碼而沽出部分「蘋果」。
我敢說,在地球,沒有人比我更瞭解巴菲特的操作方式。對此,我的分析是:
第一,巴菲特對於長期持有的名句:「如果你不打算持有一隻股票10年,則連10分鐘也別要持有。」(If you aren’t willing to own a stock for ten years, don’t even think about owning it for ten minutes.)這句話的真義,是一個莊家必須讓散戶相信他打算持有10年,以穩住散戶,否則他便無法順利沽出其股票了。事實上,他很多股票都不是長期持有,而是中期投機,例如「中石油」。
第二,但他買入「蘋果」,的確是打算長期持有。他買股票,不一定是為了賺錢,而是為了權力,大丈夫一日不可無權,小丈夫一日不可無錢。他買入的股票,有時不是賺大錢,而是為了影響力。他用394億美元來持有「蘋果」,是以小控大,用最低的成本,控制了在全地球影響力最大的公司,太過划算了。
反觀索羅斯,由於沒有控制性股權,當看淡「蘋果」的前景,便可以沽清股票。但巴菲特決計不會這樣做。
第三,巴菲特不沽清「蘋果」,並不代表他在看淡時,不會減持。我可以用頭顱擔保,那位投資經理沽出「蘋果」,最少是有巴菲特的同意,多半還是巴菲特指使,只是找白手套來操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