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說起香港紡織業的沒落,馬上想到現時的幾十個(主要是)上海家族,靠紡織業賺到第一桶金,而很多人都說,他們到了後來,是靠著炒quota發達。
這說法流傳很久,但太多是人云亦云,是無知之輩的說法,由於無知之徒太多,因而以訛傳訛,也沒有知識和能力去證偽,現在我就去戳破這說法究竟有多荒謬。
大約是六十年代吧,美國對香港紡織業實施配額制度,是事實。可是,紡織業的沒落,也是事實,早在六十年代,已是「豬頭骨」,否則巴菲特的「巴郡」也不用轉型了。
當然,美國的「豬頭骨」,放在香港,可能已很肥美。然而,大家也不要忽略一點,現時中國內地的紡織廠規模動輒萬人,當時香港的大廠規模不過是三幾千人,能賺多少錢,有數得計。
九十年代,周潤發和周星馳大紅,你倒說說,是炒賣他們的合約能賺更多錢,還是買下合約,自己來拍賺更多錢?餘此類推,是把手頭的quota賣掉賺更多錢,還是買下其他人的quota,自己製造賺更多錢?
答案是:兩者皆賺不了幾多錢,因為這是夕陽工業,反之,如果可以賺很多錢,則這產業不會在八、九十年代,差不多死了一大半。
那麼,那幾個所謂的「quota王」,究竟是如何發達的呢?
首先,我們必須明白,紡織業的利潤很低,可能100萬元的生意,只能賺5萬元。當然,廠家也不用真有100萬元來賺這5萬元,皆因銀行會提供貸款,即所謂的「信用狀」(Letters of Credit,即「LC」。
所以,每個紡織廠,都有很巨大金額的LC,如果它擁有的配額愈多,則可在銀行享有更多的LC。
現在,廠家嫌紡織太辛苦、不幹了、把配額賣掉了,然而,銀行的LC還在,只要花上少少手段,想辦法和銀行經理打好關係,不難把銀行的信用挪來買樓、買股票。大家知道,
1973年的恒生指數是150點,1982年是450點,1997年是17,000點,至於樓價,更加不用說了,只要把銀行貸款用來亂買一通,已足夠發達了,不知者旁觀,咪以為係炒quota發達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