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與同事開例會,有同事話有幾個單位「吉咗」,應該點樣做?我話按照慣例,減多少租,加多少佣金,萬事有商量,最重要是將單位租出去,又並非賣資產,「蝕底少少」有甚麼問題?同事說明白,並反問何以政府面對財赤,反而是加稅而非減稅?
這是官員與生意人不同之處,如果由生意人做官,一樣會減稅而非加稅,如唐英年當年面對財赤,不但沒有開徵銷售稅,反而取消遺產稅及紅酒稅,最後香港又可以渡過難關。如果當時開徵銷售稅,當然不會取消遺產稅及紅酒稅,甚至會出現更多苛捐雜稅,局面變成如何真的很難預料。
如果財爺「夠膽」,應該知道地產商不買地,主要是因為沒有人買樓,最正確做法就是減印花稅,以及撤銷所有辣招稅,刺激港人以及來港專才買樓。有人買樓,地產商自然會買地,財赤問題才有機會解決。
作者為紀惠集團副主席及行政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