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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1 08:00:00

畏首畏尾的「公屋富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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畏首畏尾的「公屋富戶政策」

日前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開會,一致通過一系列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和世襲制度建議,今年10月1日開始實施。(資料圖片)

日前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開會,一致通過一系列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和世襲制度建議,以打擊恆久濫用公屋情況,由今年101日開始實施。方案包括要求租戶入住公屋後,每隔兩年申報居住狀況及戶主和家庭成員有否購買或持有香港的住宅物業;同時租戶亦要授權房委會可向有關政府部門和公私營機構查核租戶資料等,以及將超級富戶的「暫住期」由現時12個月減至4個月,亦不會重新審核資產狀況,避免期間有人轉移資產以求上訴。

另外,房委會亦通過收緊公屋世襲制,每間公屋只容許1名成年子女加戶,同時公屋扣分制亦會加辣,包括胡亂棄置垃圾或裝修廢料等,租戶違規扣滿分後便有可能被要求遷出。今次是自2017年收緊富戶政策後,再進一步收緊,以減低濫用公屋資源。據委員會報告,自上次收緊後只收回3,200個單位,及只有約30,716戶要繳付1.52倍租金而已,並謂這反映富戶數目不多和濫用公屋的情況屬一般。筆者對此看法感覺自相矛盾,如果實情真的不嚴重,何需今天再研收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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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濫用公屋資源問題由來已久,當局無論如何努力都難以堵塞漏洞,正所謂:「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當局可藉今次政策修改,再加強審查力度和嚴厲執法,如議員們曾建議房屋署可與土地註冊處及其他機構合作,用大數據查核公屋戶及家庭成員有否透過不同隱瞞手法而持有物業資產。另外,現行要求租戶自行申報仍是較被動的做法,當局可研透過要求申報者宣誓,如發現作虛假陳述或提供虛假文件者,除了即時取消其公屋申請及入住資格外,亦可作出刑事檢控,以加強阻嚇力,務求令有限的公屋資源能夠妥善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