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一種稱為「固定年期基金」的投資產品,以投資於債券組合,在一段固定時間內賺取回報為主要投資目標。這種基金通常以定期派息作招徠,形式上似乎與定期存款和債券等收息產品相似。然而,固定年期基金並非保本,利息分派亦沒有保證。
固定年期基金設有固定的投資期,基金經理通常會投資於與基金投資期總體上差不多或較短的債券,並通常會持有債券至基金固定投資期結束為止。
固定年期基金大致上分為以下兩個類型:
第一類的固定年期基金會在基金到期日屆滿自動終止,並將變現所得的款項按照投資者在基金的持份比例,歸還給投資者。
第二類固定年期基金在固定投資期結束時,會緊接展開一個新的投資期,並於投資期交替之間有一段發售期。除非投資者在兩個投資期之間的發售期選擇贖回基金(通常免費),否則投資者在基金過渡至新的投資期後,仍然會繼續投資於該基金。這類基金有時會被稱為「定期開放基金」。
不少固定年期基金均標榜定期派息,例如每月或每季派息,因此不少投資者會將其跟債券或定期存款相提並論。惟不同的是,定期存款和債券的派息是保證的(除非違約),到期時亦保證歸還本金。然而,固定年期基金就沒有這些保證。
首先,固定年期基金不保證於固定投資期結束時向投資者歸還本金。當基金結束(或在定期開放基金的情況下,當投資者贖回基金)時,投資者可以獲歸還的金額,將取決於當時主要透過出售相關債券組合所得到的款項,有關款項可能會低於原來的投資金額。
除非基金的銷售文件列明,否則,基金派息與否、派息金額及派息率都不應視為保證。基金亦可以從其資本中派付股息。
由於固定年期基金主要投資於債券,因此會面對與債券相關的投資風險,包括違約風險、信貸評級風險及利率風險等。它們亦有可能投資於一些低於投資級別的高息債券。所以,債券投資組合的表現將影響基金的價值及派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