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會選擇及早為自己和家人購買危疾保險計劃,作為應對健康風險的方法之一。據醫務衞生局資料顯示,在1989/90至2019/20年度期間內,香港在醫療衞生總開支的每年平均漲幅為5.6%。及早投保危疾,受保人一旦不幸確診符合保單定義的疾病,保險公司會作出賠償以減低因患上危疾所需承擔的財務風險。
目前市場上的危疾保險計劃大致可分為「單次保障」及「多重保障」。顧名思義,「單次保障」在受保人確診保單內訂明的嚴重危疾,並獲發放一筆過賠償後,保單就會終止。至於多重保障,則為受保人在獲得首次賠償後可就指定嚴重危疾提供持續保障,惟設有等候期,保障額及次數亦會因應罹患的疾病、投保的保險計劃而有所不同。
「單次保障」及「多重保障」均各有特色,單次危疾保障的結構相對簡單易明,而且保費較低,對於預算有限的人士而言是不錯的選擇;多重保障適合有一定經濟能力且希望有較安心保障的人士,可應對危疾復發及多次患病的可能。
而計劃保障年期、個別危疾最多賠償次數和最高賠償百分比亦是投保前需要認真比較與分析的因素。一般而言,以嚴重危疾的基本保障,即第一次嚴重危疾賠償為例,大部分保障期可達85歲至100歲甚至終身。至於多重持續保障方面,一般保障期列明可保障至85歲。值得留意的是,提供「多重保障」的危疾保險通常會針對主要危疾如癌症、中風、心臟病等作出多次賠償,個別危疾賠償次數設有上限。香港人口快速老化,有危疾計劃就一些隨著老齡化而風險日增的危疾,如認知障礙症及柏金遜病提供持續保障,以減輕患者及照顧者的財政負擔。最高賠償百分比亦不盡相同,近期市場上有新產品的最高賠償百分比為投保額的1,000%。
各保險公司的危疾保險計劃均有不同特點,考慮投保前應尋求專業理財顧問意見,認清差異,比較及分析,權衡自己的經濟負擔能力後,再作決定。
作者為宏利香港及澳門首席產品總監李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