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同一班權貴在中華總商會吃午飯,甚麼人都有,當然有法律專家和金融專家。有一百幾十億元身家的「中產階級」談的,多是如何揾錢,但同真正的權貴,當然是談家國大事啦。
一位法律專家很擔心2047年後的物業貸款,因他認為,土地契約在2047年後,會有法律問題,所以銀行難以批出超越2047年的貸款。他問金管局高官,究竟現時銀行如何處理這問題。
高官陰聲細氣地回答:暫時沒有問題,照批。法律專家摸不著頭腦,想不通為何可以這樣。我忍不住插口:「你有無同銀行借過錢?銀行隨時call你loan都得,如果有問題,咪聽日就出信call囉,使乜諗到三十年咁長遠呀!」
兩位法律專家又講到「一地兩檢」,說這其實只要說是「國家行為」(act of state),已經可以解決了,用不著好像梁愛詩般,說如果日後有市民就人大常委會對一地兩檢的決定提出司法覆核,估計到時終審法院很大可能會提請人大釋法。
我又忍不住說:「國家行為對香港市民是新概念,你要同香港市民解釋,最少要花幾年時間,再用實例去證明,到時又會再引起好多次的示威遊行。倒不如簡單的用人大釋法,香港市民一聽,唔使講嘢,馬上明白,哦,又係釋法,我識做,即係收皮。」
國內的法律專家,水準很高,當然也去過英法留學多年,對於普通法jurisprudence的水平,遠在專業於打官司的香港大狀之上。有位專家低聲問了一個問題:「英治時代的香港的法律憲制文件,究竟是甚麼呢?」
大家都知道,是「英皇制誥」(Hong Kong Letters Patent),說穿了,就是一人說了算的文件。他的含意顯然是:人大常委會有166人,至少比「英皇制誥」的代表性要強。
本段的punchline並非以上,而是在場有一位資深大律師,1997年前叫「御用大律師」,他說:「Letters Patent,我都有一張,當年御用大律師的委任,咪係發給一張Letters Patent囉。」
我大笑,忍不住同他說:「快給我拍照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