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的最大問題,就是供應量。供應量的不足,一來是技術問題,開發土地需要十年八載的時間,從董建華時代的後期,到整個曾蔭權時代,整整十年荒廢了,要追回來,也非得要十年八載不可。二來是法律問題,如果可以無法無天,濫用《收回土地條例》,也控制了司法機關,不難在很短時間,收回大量土地。三來自然是反對派的扯後腿,拖慢了發展土地的步伐。
大家都說,以上3個問題無法解決,土地供應無法增加。今日周顯大師就是大展神通,無中生有地,馬上變出大量土地出來。
第一招,你想住700方呎的豪宅,還是1,000方呎的唐樓?相信大部分人和我一樣,寧願選擇前者。這告訴我們,樓宇的質素在某程度上,和面積等價。換言之,只要建築質素提升,可以取代面積的減少。
同樣道理,如果把大幅提升新建公屋的建築質素,可以酌量減少其面積。數據是,在這20年來,公屋的平均呎數以每年1%的速度增加,如果平均公屋減少20方呎至40方呎,將可馬上令到公屋的供應增加。
有人會說,提升公屋質素,有很多衍生問題,這些技術問題我也解決了,改天再同大家講。
第二招,2010年,曾蔭權在《施政報告》指發展商利用建築面積誤導買家「唔要得」,承諾任內會全面杜絕「縮水樓」,將發水樓面積寬免上限定在10%。曾蔭權的話,應該調轉來看,因為他永遠與地產霸權有關係。簡單點說,當市民對於發水樓的憤怒到達極點,用實用面積銷售已成定局,發水反而成為了發展商的負擔,因此非禁不可。
所以,我們只要把曾蔭權的政策反過來做,容許大量發水,一間400方呎的屋,加上100方呎的窗台和露台,就變成了500方呎,反正現時發展商必須用實用面積售樓,不管發水多大,也不會誤導買家。正如當年的發水與縮水,只是行政命令,今日也不例外,容易辦到。
第三招,大量增加停車位,日前說過,香港的停車位數目嚴重不足,房屋有車位,等於增值了,這也可以變相彌補住宅的面積不足。試想想,一間房子,如果價格不變,但可買一個廉價車位,在很多人的眼中,等於房子是減價了。 作者為小說作家、報社主筆、股票投資者,吃喝活樂的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