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食物及衛生局於2018年3月公布自願醫保的政策詳情後,坊間討論的重點多落在稅務優惠方面,筆者則想淺談市民的需要及選擇這課題。
據有關公布,自願醫保將涵蓋標準計劃及靈活計劃,並訂出多項最低要求,包括保證續保至100歲、不設「終身保障限額」、提供21日冷靜期等。承保範圍包括未知的投保前已有疾病、先天性疾病治療等。
在自願醫保計劃下可見政府推動個人醫保標準化、普及化及市場透明化的用心。筆者建議市民多考慮自己及家人長遠的醫療需要及未來負擔醫療開支的能力。
舉例說,剛步入社會工作的千禧世代,跟享有僱主醫療福利的雙職父母,甚至退休人士的醫療及護理需要、所需保障、或對稅務減免的殷切程度都不同。因此應趁著健康的時候作出適切的選擇。
資料僅供參考。詳情向強積金服務者查詢及概以強積金法例及積金局公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