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西班牙媒體「國家報」報道,「歐洲超級聯賽」的母公司A22的CEO——Bernd Reichart發表了公開信……受到皇馬主席佩雷斯(歐超始創負責人)委託為新的「歐超」進行計劃和籌備,而在公開聲明中,也為「歐超」進行了10點闡述……
其中幾項重點包括:新歐超將由60至80支球隊組成,這比起第一代以12間可以叫做VIP球會的規模大得多,也比最初「15+5」的20隊聯賽方案模式同樣大了很多,今次不僅完全開放,而且拒絕任何永久成員,簡直就是一次顛倒!亦實際與「歐冠」每季從資格賽開始的總參加球隊數量(79至81支)相近。另一點是「通過穩定和可持續的資源保證更強的競爭力」——能夠令參賽球會至少有14場歐戰,各間球會的財政情況將可以得到顯著提升,並同時嚴格保護球員的健康,確保賽程不超出目前的比賽日程範圍。若不計算資格賽,目前的歐戰球隊如果小組賽就出局,那麼單個球季只有6場歐洲比賽,比賽最多的是「歐霸」和「歐協」冠亞軍,可以達到15場,「歐冠」冠軍則是13場。但問題相當明顯,如果是至少14場,再加上原有的其他比賽,等於所有球隊都幾乎要整季都「一周雙賽」,賽程太過頻繁及過分疲勞,又怎能保護球員健康?甚至怎樣安排賽期?
其他重點則列出全新的賽事管理機制將完全符合歐盟相關法律法規,各間球會應該是量入為出,而不是在扭曲的競爭下由第三方資本來加大注資維持,全新的可持續財務政策必須將各間球會於轉會和工資方面的支出限制在收入的相應的比例上……這跟始創時期向外宣稱參賽球會各可得到「鉅款」資助,態度上似來了個180度轉變,那既然對球員健康其實沒大保障、金錢上的滿足也沒那麽大,那麼願意「冒險」的,又會否覺得吸引力大為下降?反而在條文第9項指出要繼續強化歐洲足球的基礎:著重青訓發展,會大幅度提升對於青訓的投入。每年將為所有沒有參加歐戰賽事的球會以及相關的青訓培養提供至少4億歐元的資助,這個數字是現在歐洲賽事所提供的兩倍有多呢!
歐盟法院將對「歐超」官司作判決
一些有關消息所指:皇馬、巴塞和祖雲達斯已聯絡超過50間的歐洲球會,準備發起用新的賽事取代目前由歐洲足協主導的歐洲冠軍聯賽。要留意一個重要方向,在過去幾個月的時間內,A22和「歐超」嘗試將他們的焦點對準在英超的財富以及轉會市場的霸主地位,及對其他歐洲聯賽的影響上,包括於電視轉播利潤相對英超明顯低很多……可是,歐盟法院將在今年春季對「歐超」的官司進行判決,「歐超」敗訴機率高企,皇馬主席佩雷斯今次的「歐超2.0」,是企圖干擾判決?抑或就算在敗訴的情況下仍繼續進行他的Plan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