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本港接連發生太多起致命交通意外事故,令人深感震驚與難過。2月間大埔公路的交通意外,造成19死60餘傷的慘劇。11月再發生青衣南灣隧道出口附近的致命車禍,造成5死逾30人傷。12月11日北角又發生校巴疑似失控衝撞無辜行人(圖),造成至少4死11傷慘劇。
我們不禁要問,一年28條無辜人命和超過百人受傷,換得了甚麼?我們的社會、業界與政府除了行禮如儀地給予罹難者、傷者與家屬慰問、哀悼、調查和檢討之外,我們能還給他們甚麼公道?社會與媒體對這些事故除了慣用「意外」字眼來搪塞失明的社會公義之外,又有幾多人能真正喚起社會對這些事故的高度關注,讓無數的生命犧牲和家屬的傷痛,能夠換取其他生者今後不再悲絕?
眼見一個個同樣生活在這片美好土地上的無辜者莫名地在意外中突然喪生,不禁令人掬淚。許多人聽不見這些受難者家屬的悲鳴,只當這些事故是每日過眼雲煙新聞中的小片段,或茶餘飯後的閒談話題。政府和業界也往往是一次意外做一次的檢討,每次的檢討或改善又都曠日費時。可憐的人命如螻蟻,我們只能無奈地在不斷的致哀和檢討之中,祈求悲劇能夠有終止之日。
猶記得在大埔車禍之後,社會和媒體將焦點集中在巴士司機工時過長、巴士公司福利不佳是肇事的主因之一。青衣車禍之後,社會的焦點又放在檢討專營巴士和非專營巴士座椅安全帶的問題上。這次北角的車禍,想必檢討的焦點之一在於司機的緊急應變能力。原來這麼多條生命的犧牲,換取的只是一次又一次片片斷斷的檢討與改進。我們難以理解為何所有車輛設備和司機的訓練管理不能一次做足檢討與改善呢?究竟要多少的犧牲,才能換來乘客全面性的安全保障呢?
商業利益與人命之間是不能妥協的,商業利益絕對不能凌駕於人命之上。過去曾有行銷全球的大汽車生產商因為顧及商業利益而不願召回有瑕疵的車輛,導致多起意外車禍,最後在社會強大壓力和法庭重罰下,不但損失巨大商業利益,也失去了信譽。逝者已矣,生者何堪,為避免今後再發生致命的交通意外事故,立法者應該制定更嚴格的法律處罰肇事者與所屬公司,而政府相關部門亦應承擔更大的監督責任,並且切實問責,以徹底改善本港的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