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cdn.am730.com.hk/s3fs-public/styles/article_image/public/news_image/1572367350_DL.jpg?itok=aXQJlJZv×tamp=1739361570)
食物標籤上的成分表經常出現不少三至四位數號碼(如173和1521),每個數字都懂,卻不明其意,這些編號其實是食物添加劑國際編碼系統中的識別編號。本港法例規定,食物標籤必須列明食物添加劑的作用類別。作用類別超過20種,例如:抗氧化劑、色素、乳化劑、增味劑、防腐劑、甜味劑、增稠劑等。標示食物添加劑的作用類別後,便須列明其名稱或識別編號(可純以數字標示,或以大楷「E」或細楷「e」開頭)。以穀氨酸一鈉(俗稱味精)為例,其作用類別是增味劑,識別編號是621,可以任何下列四種方式標示於成分表上:增味劑(穀氨酸一鈉)、增味劑(621)、增味劑(E621)、增味劑(e621)。所以,縱使只有數字,還是能大概了解其作用。
符合用量標準的食物添加劑,的確有助確保食物安全、改善食物的味道、顏色、外觀、穩定性、延長保質期等,對食物生產商和市民帶來方便、安全和減少浪費。不過,最健康還是以新鮮食物為主,只買適量及盡快食用,不宜長期進食過多含有添加劑的食品,減低攝取過多添加劑的風險,例如部分人士進食味精後可能會出現頭痛、心跳加速等不良反應。
作者為香港營養學會健康促進小組成員黃兆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