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曾經是我跟同事們反覆討論研究的選擇題。那一年,2001年。
1.2001年的我,已是成年人,嚴格來說是個擁有四年工作經驗的成年人,但四年工作經驗與沉迷偶像並沒有必要關係,甚至根本冇任何關係。
2.因為那一年Twins實在太強勁了。甚至可以說,她們是香港有史以來最強勁的一隊女子組合——但「強勁」,是一個未必需要有實際內容、意涵去支持的形容詞。
3.在Twins橫空而出前,香港也曾出現過不少女子組合——太遠古的四朵金花按下不表,例如80年代尾出道、以知性見稱的夢劇院(今年是她們推出首張專輯30周年);差不多同時期出道的Echo;感覺頗似Echo但曲風偏向柔情的Face To Face;Sell青春美少女、只出過一隻碟就解散的PP Gals……有些成功有些不成功,但再成功,都一定及不上Twins咁成功。
4.問題來了:Twins究竟在哪方面比過去任何一隊前輩組合優勝?
5.如果你在2001年咁問我,我只會答「唔知」(又或只識得答:靚囉!);事隔多年(阿Sa已經35歲阿嬌已經37歲了),你再問我同一條問題,我的答案維持不變。
6.因為真正優勝的地方不在於她們(至少不是剛剛出道時的她們),而是背後那套策略——塑造Twins形象的策略。今時今日,人人都有機會紅,方法是,做一啲人哋唔敢但你唔怕/知醜去做的特立獨行(所以「紅」的意義已不像過往明確,俾全世界指住恥笑也可以是「紅」);2001年,相對簡單,要成為偶像歌手,方法依然是透過唱歌,唱一首能夠把形象完美呈現的歌。
7.Twins就擁有這麼一首完美的歌:《明愛暗戀補習社》。完美,不是指曲詞演繹都達至藝術品級數,何況要攻陷大眾搶佔主流,根本不需要追逐甚麼懶高深藝術水平,而只需要把歌手經由形象(不是指歌手本人)所能提供的感覺,完美傳遞給外界——Twins的形象就是青春,但青春個定義太闊太虛,Twins式青春是:對戀愛有點純情的憧憬,但不是日後的文青類,而是一種人細鬼大式的躍躍欲試——Yes,成個感覺其實好平凡,但就是因為夠平凡,才能平易近人,即使兩位都擺到明靚女,但那份靚,並沒有被提煉成一種早熟的豔,所以不惹後生女討厭,再加埋那記側手翻,男女通殺。第二Plug《女校男生》,慢歌,但不是今時今日那種淒淒慘慘戚戚悶悶的慢板歌,而是如實宣揚那份追求純愛的青春權利,甚至書寫了一對好姊妹鍾意埋同一個男仔的糾結心理以及患得患失……
8.而最最最重要的一點是:她們由始至終都只被塑造為盼望戀愛,過程中不涉任何對「性」的想像(後來一脈相承的《戀愛大過天》也沒有踰越這條防線),隱密地投射了一種處女的暗喻。多年後發生在她們身上的連串事件,因不符合這個暗喻的預設,才導致觀感上的嚴重落差。只能說,世人都太天真,天真地把(被塑造的)形象一廂情願當成真實,而又衰在把這份一廂情願歸咎當事人。
9.可以咁講:Twins的確是最後能夠憑歌而紅的香港偶像——不是紅一陣,又或紅歌唔紅人,而是人與歌都一路紅落去。至於後來發生了甚麼,是後來的事。
10.而現在,那些甚麼網絡紅人或KOL都在努力呈現真實,但所謂真實,講到尾咪又係一場處心積慮的營商策略。個個都懶係真實唔通個個都真係咁真實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