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唱K有唱過歐倩怡《問題天天都多》,但沒唱過郭晉安任何一首歌;我從來沒看過歐倩怡任何一齣劇,但有看過郭晉安深入坪洲拍攝的《離島特警》。
1) 我不是歐倩怡迷,也不是郭晉安迷。
2) 總之,我兩個都不迷,兩個我都不會貿貿然俾感情分。
3) 但這樣就足夠?足夠讓我去審視和評論他們(或任何人)的婚姻?而更根本的其實是:我有甚麼理由去審視和評論別人的婚姻?又有甚麼資格去判斷誰對誰錯?指出邊個抵爭邊個唔抵爭?
4) 好多人鬧歐倩怡在蝦頭連詩雅節目的訪談內容,不止內容,還鬧她的表達方式,因為那種hyper表達方式,展示了她的態度——所以當大家最初在網上只看到文字轉述,描述她曾經在某個夜深無法呼吸,連忙拍醒寢邊人,但寢邊人只用片糖開水給她飲,會有不少留言寄予同情。直至有片睇,看見她親身講述事發經過,而表情異常興奮,語氣又過度抑揚頓挫,再配合那一句「女人真係唔好讀太多書」,因為學歷太勁會嚇親男仔,之前的同情,霎時間,全變成無情。
5) 如果她在訪談中不是使用我們現時所見的態度,不是像小丸子那樣Beli Bala Beli Bala,而是收起笑容——就算笑,都只是淺淺的苦笑,然後由無可奈何的苦笑mode轉去喊mode,由終於忍不住,到流下一滴淚,哭出聲來,抽搐,飲泣,深呼吸,強忍,蝦頭見狀,拍拍她膊頭,連詩雅說一句「take care」,有理由相信,留下的,大都是支持她的留言,而不是刪除留言功能。
6) 因為她現時的表現不符合普羅大眾心目中一個離婚女(藝)人的應有人設。
7) 兼且不切合,甚至踰越了一個女(藝)人婚後的道德律則:老公已經返工辛苦拍劇賺錢養家,老婆就好應該安分守己湊仔女,而不是一味出去返學,考這個專業資格又讀那個甚麼學士,兼且是用老公賺返來的錢去考去讀(作為外人,其實怎知道兩公婆之間的財務往來);到現在,離婚了,立即講到自己Beli Bala Beli Bala,好似在宣揚戰績。不止男人留言鬧,就連女人都看不過眼。
8) 所以一向引以為傲,香港的道德標準實在很高,而這套崇高道德標準,只適用在情侶兩公婆,只用來表揚忠貞,規範伴侶行為,鞭撻偷食、紅杏出牆、搶女搶仔、一腳踏N船諸如此類。
9) 而且更包括審視男與女在世俗日常和愛情關係中,約定俗成的性別設定:男要這樣,女要那樣;因為男是那麼做,女就不得不這麼做。我們明明看不起很多傳統的古舊,偏偏在某些古舊觀念上又努力堅守。
10) 我不是讀心神探,不能單憑歐倩怡的語氣聲調手勢視線,判斷她心理狀況;更加不是道德離島特警,不能遠距離審視她並對她作出道德裁決。其他人做還其他人做,我阻止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