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的文章出街後,我被好友金星人臭罵了一餐:「喂呀,有冇搞錯呀,你連我鍾意《沖天火》張海報都寫埋出嚟,我瘀唔瘀先?」我用一個接近哀求的口吻抗辯:「體諒一下啦,諗題目,係好困難的一件事呀。單靠自己,不出賣朋友,頂唔到好耐。」金星人繼續攻擊:「你收到的稿費,至少要分一點給我。況且呀,金星人個名好難聽,你要用,都幫我改過另一個名啦!」我心諗:「我夠日日擺方太上枱啦,又唔見我阿媽問我收錢。」她像聽到我的心聲:「我又唔係方太!」
今個星期,焦點當然在二千呎高潮女身上。當人人也一臉不屑或者大道德家上身,忍不住指指點點之際,方太又發功:「好正常吖,人各有志,又無打劫又無強姦,有甚麼好怪罪?愛情比物質高尚,約定俗成啫,不是絕對不是必然喎。」好明顯,方太不會同情兒子沒有二千呎洋房,不會著緊我能否為他人帶來高潮。金星人a.k.a.金星妹向來浪漫至上,對男朋友或丈夫是否擁有二千呎物業,不以為然:「如果你唔鍾意嗰個人,佢再有錢,你都係死㗎。如果你鍾意一個人,一齊住屋邨或者住村屋,都唔會有問題喎。」我只能說,住屋邨,尤其新建成的,的確沒有問題;住村屋,上網慢,睇唔到Netflix,好大問題。
話題很快便轉到最近傳出緋聞的馬國明與黃心穎身上。根據金星妹與高潮妹的意見,黃心穎應該很值得被羨慕。不是嗎?說金星妹重視的愛情:據說黃心穎未入行已經是馬國明的粉絲,偶像變男友,簡直是少女漫畫的題材。再看看黃心穎接受記者查問時,甜絲絲的神態,直認對對方有感覺,大讚孝順好仔,連為人沉悶都變成「悶有悶好」,仲講清楚馬國明係目前唯一了解中的對象。係乜呀?咪係愛囉。說高潮妹著緊的物質:馬國明坐擁太古城價值千九幾萬的物業,就算實用面積未必夠二千呎,地段補數,黃心穎理應可輕易追求高潮。我更加羨慕馬國明。當以高潮女的條件,都夠膽開天殺價,又話要有二千呎又話要有花園可以BBQ,以黃心穎身為香港小姐亞軍的質素,當然有理由要求更多。何況,黃心穎比馬國明足足年輕十五歲,真係諗起都開心。在旁的金星妹推一推我:「乜鍾意一個人只係因為貪人夠後生咩?你好想好似馬國明咁追到黃心穎咩?」我說:「當然不是。我只是覺得,如果馬國明真的對黃心穎有意思,就不要浪貴時間扭扭擰擰了,應該單刀直入珍惜光陰好好相愛。因為,都不是十八廿二了,可能還有三十年,四十年,即使去到五十年,如果對方真是天造地設的一個,時間也不會足夠。」
你話,係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