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在這專欄寫的一個朋友的故事,事隔這麼多天有些朋友及媒體仍在報道兼議論紛紛,想證實文章中事主身份,不瞞大家,主人翁是誰真的不會再透露更多,看完新聞有感而發寫下的「友人事件」,就在上期文章內完結,沒想過再說些甚麼,大家要自行猜測悉隨尊便,不可能再從本人口中誘出片言隻語,文字風波就在文字間了結吧!
事情其實與本人絕無任何關係,也非受害者,只是心痛多年閨蜜所受的委屈,才強作出頭鳥把事情概括陳述一下,沒想到坊間各花生友反應如此大。希望事情就此打住,不會再多講多說,免得淪為抽水王被人詬病,博上鏡博上報非本人一向行事風格,有失格調,大家不用再問!
話說回來,本人承認絕對喜歡破壞別人關係及家庭之輩深惡痛絕,年輕時看見母親大人,因同樣事情如何受到傷害記憶猶新,當兒女愛莫能助那無奈感歷歷在目,童年陰影呀!
事情發生後,閨蜜還在朋友群組內補上了不少更實在詳盡資訊,但看完便算,沒想過亦不需要讓事情繼續發酵下去,也不想再在認識的人傷口上灑鹽,講少句當幫忙。
城中各人都彷彿變成道德判官,對涉事人口誅筆伐,罵過了批判過了,便要學懂適可而止,何況寬恕也是一種美德,擾攘下去對大家也無甚好處,還有那些其身不正還表振振有詞去議論之輩,真的看得人瞠目結舌想作嘔,針不拮到肉真的不知痛,剃人頭者終有日也會被人剃其頭。
有友人來電說何故多事惹塵埃,又不是自己故事身歷其景,何用你去伸張正義,不知道自己身處甚麼圈子嗎!各人有各人看法,只回了一句 :「That’s what friends are for !」